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现状、成因和对策

时间:2020-11-10 10:01:36 浏览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现状、成因和对策

  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并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道德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反映,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不仅使经济生活充满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而且给整个社会生活带来深刻的变化。人们的观念意识也相应地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革。而观念的变革反过来又影响着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进程。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实行不仅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道德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个体观念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时间观念、创造观念、人才观念、价值观念、平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这与以前的平均主义、知足常乐等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这些新观念的出现与市场经济的需要相一致。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就是为了获取最大的效益,而为了获取最大的效益,他就必然不能靠神或上帝的恩赐,而是靠自己的个人努力奋斗,争时间、抢速度,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效益是商品生产者最关心的事情,因而市场经济逐步激发了人们对个人利益的兴趣、关注和追求。这种变化表现为个人为摆脱精神上和实际中的束缚,去追求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和独立、自主、自尊的新的个人价值观。

 思想道德建设虽已取得了一系列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观念混乱,价值观念趋于复杂化。从唯物史观的辩证理性视角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道德归根到底是由既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决定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带来了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层次变革,与此相适应,人们的道德观念亦趋于多元化。在当前的道德生活中,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多种道德因素在不同范围内以各种方式影响着人们的道德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人们道德观念上的混乱、失范甚至冲突,使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变得相对模糊,使人们在进行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上无所适从,进而使社会成员感到焦虑和困惑。

 2、道德责任意识淡漠,不少人对道德责任缺少认识。道德责任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应该选择的道德行为和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义务。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每个人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应负的道德责任。人的行为不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最终都会给个人、社会和他人带来一定后果。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说,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履行道德责任,要靠内心信念和高度的道德责任感。目前民众的道德责任感淡漠,社会上假冒伪劣商品盛行,坑蒙拐骗,见死不救等行为不断翻新且层出不穷就是道德责任感缺乏的例证。

 3、道德行为失范。市场经济空前强化了人们的利益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关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道德情感、人际关系均以金钱为轴心,人们的社会行为也随之走向了功利化和非道德化,在不少社会成员眼中,崇高消解,理想消失,生活成了纯粹的买和卖。经济领域投机倒把、制假售假、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等现象屡屡见诸报端;医院里的“红包”现象、流通领域里的“回扣”现象,人际交往中的不道德行为、不遵守公共场所的规范、破坏社会公共设施、不尊重他人劳动果实等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使国家财物受损。人们的家庭婚姻观念的变化引起了离婚率持续高速上升;独身生活、单亲家庭、丁客家庭呈增加趋势。白一汐,道德失范的表现及其评价[J]. 唐都学刊,2004年第5期

  这一切都表明,我国一部分国民的社会行为趋于功利化和非道德化。

 4、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功能弱化。在市场经济“物化”大潮的冲击下,道德约束力弱化、道德因果律丧失。人们时常听到的一句话是:“道德、良心值多少钱?”这既反映了当前社会道德约束力的普遍弱化,也反映了当前社会道德因果律的普遍缺失。一些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恶行,得不到有效的舆论谴责和批评,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功能弱化,人们讲道德的动力和社会道德的约束机制均无法保障,社会道德的正常运行和职能的有效发挥得到了极大限制。

 5、 道德理想淡化。道德理想指理想人格和理想的社会道德状况,是个人和社会道德的最高境界。它一方面体现理想的社会道德状况,另一方面这种理想的社会道德又通过一定社会或阶级的理想人物及其高尚的道德品质体现出来,是两者的统一。目前,民众的道德理想普遍淡化。很多人不仅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淡薄,甚至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进行指责和讥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成为他们的人生目标。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整个社会的普遍现象,但它毕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明显增多的并且影响极坏的现象。这种现象决不容人们等闲视之。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失范的原因探析 (一)价值目标的多元化。

 经济体制的改革,引起了人们价值观的改变。波涛汹涌的市场经济大潮,特别是出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局面,在人们面前展现了一个陌生而新奇的世界,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实现自己理想的目标,谁都可以有自己独特的生活路径,因此社会出现前所未有的多元价值观念并存的情况是不难理解的。

 在这个过程中旧的道德规范正面临考验,而一些新的道德规范正加入道德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原有道德规范。如等价交换就与原有的大公无私存在一些冲突。虽然并非完全对立,但要融合还需要一个过程。人们在这个过程中对旧道德规范和新道德规范进行体验和实践,然后综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因而目前道德水平的下降是一种暂时的调整,这也符合任何事物曲折式发展,螺旋式上升的基本规律。

 (二)市场经济自身的特点。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同自然经济、产品经济一样,对社会的发展,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有害的一面。可以说,它是一把“双刃剑”,在对道德和生活作用方面,联系着善与恶、美与丑的两极。即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关系的商品化形式也孕育着极大的风险,由此产生一系列我们本不情愿看到的后果。所以要注意防止“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何明,中国当代道德失范的根源及其重建[J].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市场经济的功利性、竞争性和盲目性,会把失去理智的人们引进冷酷无情的金钱战场,展开不择手段的生死博斗,从而把应有的人间温情、友情、正义,一律抛入冷冰冰的利害关系之中。似乎除了金钱占有欲,世界上再也没有其它值得追求的价值目标了。反映到道德观念上,就是人格并不重要和善恶标准的黑白颠倒,这是当前拜金主义狂潮泛起的客观诱因。

 (三) 收入不均、心理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倡导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走向共同富裕。可是由于当时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存在大量的漏洞可以利用,一些人通过先下手为强迅速致富,并非勤劳致富。这种情况造成尚未致富或不够富裕的人心里失衡,而对于生活贫困、处境艰难的人来说更是难以接受的心理打击。这种贫富差距的相对扩大与我们一向倡导的公平、平等的道德原则不相一致,从而引起人们对原有道德规范的怀疑甚至否认。如果一个人认同了这种怀疑和否认,就形成了一种自我道德约束机制的弱化,而如果社会上多数人认同了这种怀疑和否认,就形成了一种社会道德机制的弱化。两种道德约束机制的弱化相互作用就形成了一种道德舆论弱化和每个人道德感与道德力量的苍白乏力。

 (四)道德理论建设和道德教育相对滞后。

 社会主义道德理论建设长期滞后于现实。从研究现状看,道德理论建设并没有取得像经济建设那样令人欣喜的成就,不能及时概括当代道德建设的新内容,由于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中存在许多与新形势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使得道德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流于空谈,变成了无力的道德说教,甚至防碍社会、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行。道德教育忽视了现代社会开放和价值观多元化的事实,忽视了现代社会对自主性和创造精神的呼唤,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传递时代精神、塑造时代品格,从而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彰显出我国道德教育的滞后性。

 三、加强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人的理性思考。

 现阶段,由于市场经济和其它多种因素的影响,人们存在着多种性质不同、层次各异的价值观。其中正确的价值观受到各种错误价值观的冲击,步履艰难,而错误的价值观却泛滥成灾,使人们陷入困惑、苦恼、迷茫,无所适从之境地。我们应倡导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倡导以劳动致富为价值实现手段。通过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强化人的理性思考能力。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给人们的价值实现新的领域。让人们认识到人生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物质上,更体现在精神上、道德素质上。“人的生命活动的选择和驾驭不是盲目的,在他用于指导生活的理性精神中,必然会凝结着社会向他提供的生活模式或价值标准”。周中之,理想与现实的冲突[M].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79页

 因而我们只有营造这样的重视精神、重视文化的社会环境,以人的全面发展去引导社会公民,从而使他们重视个人的品行修养,并重视对子女的道德教化。精神是人的精神,精神文明是人的文明。文明不仅是社会的发展目标,而且是个人生命升华的应有之义。我国古代道德的优秀传统之一即重视人本身的精神境界,也就是追求道德境界的完善。我们排除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其中更包括着做人的哲学道理:人不是生理意义上的人,而是精神意义上的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关系每个人走向更加文明的工程。

 (三)加强教育功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思想意识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客观条件,市场经济包含了产生两种思想的可能,因此更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对道德观念的双重效应,既要看到这一客观存在的矛盾现象,又要认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要求的思想意识。在形形色色的思想行为中,分辨出哪些是正确的,积极的;哪些是错误的,消极的。

 (四)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保证道德规范作用的发挥。

 道德和法律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道德的非强制性,即从根本上说,它是靠内心的自觉性与意志的力量发挥作用的。道德偏重于自律。所以道德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法律的支持,否则,它就是软弱无力的。只有德与法的结合,才能发挥软硬结合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被纳入法律规则体系之中的数量。一个国家的法律法制的状况,标志着这个国家道德生活的状况。因此,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完善的法规,严厉执法,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和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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