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0-03-16 09:42:39 浏览量: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本部及属下各客服中心仓库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仓、保管、出仓、盘点等工作流程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产管理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客服中心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员(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员)、各客服中心资产兼仓库管理员分别负责本单位的资产和采购物品的保管、保存等,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公司本部仓库的管理,对属下各客服中心仓库的管理进行监管。

 第四条 属下各客服中心资产兼仓库管理员(以下简称仓管员)负责客服中心仓库的管理以及出入库货物的验收、出库管理。

  

 第四章 资产管理工作内容

  

 第五条 物品验收入库

 1、 资产管理员或客服中心仓管员应联系物品申购使用部门共同验收,根据已审核批准的资产购置审批表,送货单、明细及保修卡等核对实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验证内容包括:检查物品的外观与包装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合格证,某些专业用品应请专业人员进行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或试验。

 2、 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根据资产购置审批表、送货单等办理资产入库手续,仓管员及时填写《入仓单》,并登记《仓库台账》,黏贴或更新库存实物卡。

 3.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物品不准进入仓库,不合格物品的退货或换货由采购人员负责处理;物资入库后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应及时将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存档以备日后保养、维修使用。

 4、所有采购回来的物品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方可办理直拨或领用手续,不允许未经入库即分配使用。

 5、所有已办理入库的资产,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入账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六条 物品的储存保管

 1、物品的储存应根据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安排合适存放的位置。

 2、仓库物业要求摆放整齐,尽量摆放在货架上,分区域分类别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存放保管),在货架上统一挂上库存实物卡(内容包括:物品名称、型号、规格等),以方便查找并随时掌握库存情况,起到指引作用。

 3、物品的堆放原则:物品的堆放按照仓库管理“ABC法则”进行(A类物品为经常使用的;B类物品为一般经常使用;C类为不需要经常使用的物品)。

 4、仓管员须据物品的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措施,使物品不霉变、不腐蚀、不遭虫蛀或鼠咬,不损坏,不受损失。

 5、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对仓库的管理专人专管,严禁随意移交仓库钥匙。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齐所需消防器材,明火作业需经公司或客服中心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防范措施。

 6、任何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物品不能随意进出仓库;未经公司或客服中心负责人同意,任何其它单位的物品或资产均不能存放于仓库。

 第七条 物品出仓

 1、资产的领用出仓分为三种形式:

 A、直拨

 资产直拨是指:资产验收入库后由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调配给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填写《资产直拨单》,经直拨单上指定人员签批后,再确认发放。严禁未办理资产入库手续直接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B、申领

 在仓库有可调配资源的情况下,部门因工作需要需申请领用仓库物品的,需填写《材料领用申请单》,属工程维修的后附《工程维修单》,经领用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公司资产管理员或客服中心资产兼仓库管理员对照相关单据签字确认发放。《材料领用申请单》仓库管理员必须留存。

 C、调拨

 调拨是指:公司本部及属下各客服中心之间资产的调配。调拨流程参照《公司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2.物品出仓须遵循“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3.对不需存入公司仓库的采购物品,物品配送后由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填写《直拨单》整批领用出仓。对于采购量大,可分批领取的物品先存入仓库,由所需部门填写《材料领用申请单》分批量领取。

 4. 领料时应按规定登记《出仓单》,《出仓单》上须有部门负责人、领料人、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仓管员的签字,对计划外的物品,领用时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 物品出仓时,仓管员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库,仓管员应妥善保管所有出仓凭证。

 6.每月末,仓管员需整合《仓库台帐》,进行盘点。

 第八条 物品盘点及报废

 1.仓库物品必须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盘点记录须反映出上月库存、本月购入、出库及库存等情况,并保持相关记录。公司本部的盘点情况由公司领导抽查,各客服中心的盘点情况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监管。如有异常情况,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及时填写《盘查异常情况记录表》。

 2.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处理须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对一般废旧物料的报废定期统一按规定程序处理。具体操作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3.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记账须字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

 第九条 奖惩规定

 1.公司自查盘点中帐、物、卡不能三者相符的,给予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20元/次的经济处罚。

 2.集团盘点检查、地区公司盘点检查中,帐、物、卡不能三者相符的,处罚资产管理员或仓管员50元/次。

 3.仓库物品如有短缺,未有任何相关直拨、调拨、申领手续且不能找回的,由资产管理兼仓管员照价赔偿,并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条 物品借用

 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挪用、搬迁、借用本客服中心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有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 仓库卫生

 1.仓管员定期打扫灰尘,保持仓库环境的干净整洁。

 2.仓管员需定期对仓库进行除虫处理,防止物品遭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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