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医保收缴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20-12-29 10:33:16 浏览量:

 XX镇医保收缴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省、市、县关于医保征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确保我镇居民能及时参保缴费,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完成任务时间 2020年11月10日前。

 二、任务分配 各村(社区)应将医保征缴工作任务数分配到组,由名组干部负责本组医保征缴工作,并将包组干部人员名单上报至镇医保办,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惩分明的考核原则,真实反映各村(社区)及包组干部的工作实绩。

 四、考核对象分类 1类:XX镇XX个行政村。

 2类:XX镇X个社区(XX社区、XX社区)。

 五、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 每周四将本村(社区)和每位包组干部完成的任务数及完成比例上传至XX医保群,由镇医保办对各村(社区)、包组干部分别进行排名。

 (二)、奖惩办法 1、在11月10前完成任务前三名的1类村,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并列排名)。

 2、在11月10日前完成任务的2类社区或,给予第一名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并列排名)。

 3、11月10日前完成任务98%的1类、2类的村(社区、良种场),给予1元/参保人数的奖励,以实际总参保人数计算。

 4、在11月10日前完成任务数96%以上的给予1类、2类的村(社区、良种场)0.5元/参保人数的奖励,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

 5、为杜绝包组干部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对未完成任务的村(社区),截至11月10日(新生儿除外),各村(社区)统计上报应参保缴费而未交人员名单(以本镇户籍为准,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除外)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交镇医保办,作为考核依据。如此类及名单之外人员(以本镇户籍为准)经核查比对,若在11月10日后要求缴费,每缴费一人则扣除包组干部每人200元的工资。

 6、每周通报医保征缴工作后6名的包组干部。

 7、各村(社区)应树立争先进位的思想,若当月医保征缴工作本镇在全县排名前6名,则扣除全镇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当月配套绩效,若当月医保征缴工作本镇在全县排名后6名,则扣除全镇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当月配套绩效、排名倒数第二的村(社区)50%当月配套绩效。

 8、截至11月10日,完成征缴任务数比例低于95%的村(社区),向镇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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