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提高使用效能,确保笔记本电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
度。
一、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笔记本电脑由公司行政部按业务需要,统一配置、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行政部许
可禁止随意挪用、调换、外借笔记本电脑。
三、笔记本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由行政部根据岗位性质不同,进行配置购买。
四、笔记本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笔记本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造成笔记本电脑不能正常使用和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该使用人承担;
2)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或向行政部网管寻求支持;
3)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数据存储器(如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扫描;
4)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笔记本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
五、使用人不得随意安装从网上或其他途径下载的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软件造成笔记本电脑系统损坏的公司将追究使用人责任。
六、笔记本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公司管理员及时解决,禁止私自拆开笔记本电脑操作。
九、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十、因使用人员损坏笔记本电脑可修复正常使用的,按实际维修费用全额赔付;
损坏无法修复及丢失的:
1)购买一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2)一年以后5年以内,按每年17%折旧率及使用年限计算后赔偿。
3)使用年限超过5年丢失的,至少赔偿1000元。
使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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