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筑材料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10 20:18:29 浏览量:

XX县建筑材料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 全省、全市、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按照《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生态XX共建美丽家园奋力推进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发〔2019〕XX号)要求, 根据红光实际,特制定XX县建筑材料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根本遵循,围绕“一个中心(创建生态XX、共建美丽家园),紧扣—条主线(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突出—个活动载体(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活动载体1+1+48:1个巩固提升年方案、1项百日攻坚行动方案、48项整治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力促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创亮点、整体工作上水平,为 XX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红光力量。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大幅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全厂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确保“天蓝水碧地绿岸美”,为打造长江沿江绿色发展增长极提供生态保障。

一是实现水清河畅。2020年底,幸福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境内博吾湖、周家湖、小河等三类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XX园区企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红光集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100%,处理率100%;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完成“十三五”减排控制指标。

二是实现天蓝云白。2020年底,红光农村生活区、集镇棚改小区、XX园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空气质量PM2.5浓度低于37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十三五”减排控制指标。

三是实现山青地净。2020年底,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集镇区生活垃圾清扫处置率达100%,村居生活垃圾清扫处置率达100%以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率达100%,固废物规范处置率100%。

四是实现问题“归零”。2020年底,中央、省级、市级、县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突出生态环境短板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安全形势稳定。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定任务、明清单、包责任,精准施策,体现效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大气、水、噪声、固废、生态修复等污染治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整治上见成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综合施策。按照“环境治理是—个系统工程”的思路,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方位环境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坚持全民共治。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汇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环境安全保障攻坚巩固提升 环境就是民生。全面清查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整改和系统治理,问题“清零”,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1、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建立台账, 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全面消除环境风险。组织开展XX园区和红光片区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清理整顿部分污染、风险项目和生产线;
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开展XX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治理和各企业内“三水”未彻底分离的整治行动,降低辖区危废安全和环境风险。

2、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持续开展“零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执法,专项执法检查点穴式执法等行动,用最严的措施,最重的处罚,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一刀切”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和环保“一刀切”,对环保问题企业坚决“切一刀”。

3、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中央、省、市、县交办的突出环保问题整改。(1)狠抓省委巡视组反馈生态环保问题整改。(2)狠抓长江办移交问题整改。(3)狠抓其他环保问題整改。动态清零,销号管理。准备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不发生重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4、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启动XX县建筑材料总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工作职责,落实好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重点突出XX园区各企业的废水、废气、废物等领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提高应对防范能力。

(二)突出蓝天保卫战攻坚巩固提升 蓝天也是幸福。通过实施XX园区工业污染、气体排放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大幅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1、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去产能减量,挖潜能增量。(1)排污登记许可挤量,开展建设项目批复量与实际排放量清查,腾出闲置量,为新上项目腾出发展空间。(2)节能减排减量。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腾龙换鸟、清洁生产等实行总量减排。(3 )多措并举增量。加大厂中厂、 散乱污企业、僵尸企业的清理整顿,挖潜增量。新落户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县总量调剂支持。

超低排放改造。限期完成XX园区润诚、玻纤、杰盛、蓝博等重点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降低企业产品的排放量。编制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完成省级VOC治理示范园区创建任务。建筑材料总厂辖区内饭店餐馆、食堂及园区企业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任务,安装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2、厂区、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管控体系。完善大气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运行管理,建成网格化监测网络,实现行政网格化管控,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驻点服务,精准分析、快速反应,科学防治,形成“人防+技防+物防+智防”的防控体系 。(2)落实站点监管和数据平台监控责任,及时通报空气质量信息。实施噪声功能区划定,在学校、医院、居住小区等敏感功能区设立禁鸣标识标牌。(3)强化建筑扬尘管控。落实“八个100%”,实行信用等级“红黑榜”管理制度和环保安全网格员监管制度,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24小时内现场核验,依法处罚,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并通报执法查处情况。(4)强化道路扬尘管理。提高厂区、园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保洁水平,对集镇道路、园区干道、通组公路按等级,分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确机械清扫保洁、人工辅助清扫的责任主体、清扫标准和作业频次。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湿扫率达到98%以上。(5)强化码头扬尘管控。裸露面全覆盖,场地硬化或绿化。定期监控裸地和拆迁地块的分布、整治情况,确保黄土不露天、遇风不起尘。(6)强化车辆运输扬尘管控。配合城管、交警、交通等多部门清洁运输和渣土车管理联防联控工作,严格落实“双限三必须两不准”,集中整治大型车辆无证运输、冒装超载、未密闭运输、滴漏撒落、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道路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7)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持续深入开展餐饮单位和食堂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污染治理,督促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节能炉具,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8)推进燃放烟花爆竹治理。红光及 XX园区被县划为禁燃禁放区,我们要严格落实决定要求,积极配合派出所严格执法,开展拉网式巡查,劝导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9)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研判,精准治理,适时限产停产,确保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3、村(居)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开展农村秸秆垃圾禁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宣传,综合利用,网格化监控,奖罚分明,推进结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2)倡导新风尚,深入推进园区与红光、定山、芙蓉结合部烟花爆竹、冥纸冥币禁烧禁放。

(三)突出碧水保卫战攻坚巩固提升 “一江清水,浩荡东流”。通过实施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1、工业污染综合整治。(1)开展XX园区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攻坚,解决园区突出环境问题,降低水环境风险。(2)严格落实排污证许可制度,实现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全覆盖,规范排污行为, 控制污染排放量。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3)创新方法,在创建园区智慧环保平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智能监管作用。

(4 )加快园区排水、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垄太路沟、沿江路沟、发展大道路沟等进行工程改造,严控地下水渗漏。(5)加强园区入河排口的水质监测,动态掌握园区水质状况,分析原因,对症施策,确保园区水环境安全。(6)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排污行为。(7) 进一步完善XX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8)组织开展对园区企业雨污排水管网排查整治,优化管网建设,彻底实现“三水”分离。

2、“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组织对红光境内2019年2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关停取缔企业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并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3、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对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专项督 查现场核定的超标排口开展溯源,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启动工程性措施,并聘请专业机构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4、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制定江湖库塘整治方案,结合河湖清“四乱”整治要求,大力实施河道拓宽、清淤、堤防加固、景观建设、生态修复等工程,全面消除V类水和劣V类水。所有湖、库、池塘退养,应退尽退,人放天养。

5、集镇污水综合整治。加快与XX污水处理厂管道对接工程建设,确保12月底全部截污并网运行。

6、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1)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推进生态化养殖。(2)进一步打击园区各企业养禽行为,杜绝企业内部环境出现乱象。

7、船舶港口污染综合整治。制定年度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开展船舶港口码头污染专项执法和综合执法,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突出自然生态保护攻坚巩固提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最美的生态打造秀美乡村,确保2020年,红光村创建省级森林乡村。

1、种质资源保护。严格落实长江禁捕规定,严厉打击“围栏(网)”养殖、“电、 毒、炸”鱼、“抬网”“迷魂阵”“地笼网”等非法养殖、非法捕捞行为。

2、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依法推进辖区矿山资源有序开发。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完成2处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任务。加强对尾矿库的治理和监管。

3、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湿地再排查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严格土地联审批机制,严格湿地占用审批手续。

根据县制定并下发全县湿地分布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湿地实施动态监管。

4、生态红线保护。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明确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优化全区域生态红线划定,开展勘界定标工作。

(五)突出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攻坚巩固提升 生态环境体系是一项复杂工程。着力构建“指挥调度、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生态执法”等体系建设,提高决策效率和治理水平。

1、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体系。有效链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指挥、调度协调作用,提高精准决策、精准指挥、精准调度、精准打击、精准治理水平,畅通渠道,提高权威和效率。

2、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体系。内培外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总厂(园区)、村(居)、企业三级基层环保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网格监督的作用。加强总厂(园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总厂环保所、综合执法队伍,实行总厂生态环境执法权下移。  3、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并及时信息公开。建立企业违法违规惩诫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借鉴矶山化工园区做法,全面实行园区企业环保、安全“红、黄、蓝”评价考核机制。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2月29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百日攻坚”工作专班,制定XX县建筑材料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和“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开展XX县建筑材料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工作。

2、集中攻坚阶段(3月1曰至10月31曰)。按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攻坚行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效完成各项攻坚任务。

3、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对巩固“提升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总结成效。建立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排查整治等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XX县建筑材料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厂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厂环保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百日攻坚”行动专组。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科室要根据本方案和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挂图攻坚。总厂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和“百日攻坚”专工作组将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调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工作有序, 措施有力。

(三)强化统筹协调,实现整体推进。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当前新冠病毒疫防控结合起来,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加快工程项目实施和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推进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业务学习,扩大舆论宣传。总厂邀请环保部门对红光和XX园区历年来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过筛式排查,并作业务指导,制定整改推进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报道专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厂巩固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问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科室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突出问题整治,加大打击、查处和处罚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要实行“一案三查”(严查违法的相关人和事,严查背后的“利益链”和“保护伞”,严查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巩固提升年取得实效。对攻坚工作中发现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 渎职的,一律移交组织、纪(监)委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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