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工作汇报

时间:2020-05-11 15:41:00 浏览量:

 强化法治意识 增强主动精神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服务科学发展

 ――***区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

 近年来,***区始终坚持“为职工群众维权、为改革发展添力”的理念,以《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法律保障机制、依法维权机制、法律服务机制、公开监督机制为重点,创新思维、积极推进、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切实增强用法制的理念统领工会工作、用法治的手段开展工会工作的能力,以法治的视角开创新局面、以积极的作为适应新常态,使工会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区总工会先后被评为全国工会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全国工会财务先进单位;省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省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工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工会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各项工作连年均为第一名,多次被评为全市工会组织、财务、女工、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区总工会“服务科学发展、至诚帮扶维权”的服务品牌全面叫响。

  一、“法治工会”扎实推进

 为确保全总《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尽快落到实处,去年初,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工会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服务行动,对

 “法治化工会”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全面部署安排、强力推进落实,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普法宣传简明实用。利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法治推进年”活动,以及3月份“集中要约月”、4月份“普法宣传月”、5月份“两个条例宣传月”(《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时机,印制挂图、展板、宣传画、明白纸,广泛开展工会法律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班组”活动。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四项权利,以及法定假日、年(婚、丧、产)假工资支付标准,社会保险交纳,企业工资指导线,工伤认定标准,高温补助等与职工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印制成明白纸,分发给基层工会和职工阅读学习。

  (二)学习培训紧贴实际。抓学习强素质,坚持每月1天和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日制度,传达学习《关于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以及省总、市总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确保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确保大家同步掌握情况、协调推进落实。抓培训补短板,重点抓好区总工会组织的处镇工会干部、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培训,处镇总工会组织的新建会、新任职工

 会主席培训,企业工会组织的新任职职工代表培训,结合教育培训组织工会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各级工会干部以法治思维考虑问题、以法治手段维护权益、以法治措施推动工作的能力。抓研讨提层次,结合亮点工作推进会、处镇建设观摩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时机,组织大家就“法治工会”如何向企业、社区延伸,如何增强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六有”工会建设标准如何把握,“农民工入会难”如何破解,新常态下非公企业工会作用如何发挥等内容进行研讨交流,集思广益、寻求对策,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提高广大工会干部遇事找法、办法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行政思维”向“法治思维”的转变。

  (三)敏感事项阳光操作。坚持用法制理念规范服务行动。在劳模评选上,将“倾斜基层一线、职工群众认可、示范导向作用”作为根本遵循,确保评选一个劳模、树立一个样板、带动一个群体,确保经得起职工群众的考验、经得起全社会的考验。在工会费使用上,严格“立项审批、预算决算、过程控制、责任审计、公示监督”等环节,每季度通报工会费收支情况,严格财经纪律、专款专用,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切实提高工会费的使用效益。在帮扶救助上,采取“统一救助标准、严格资格审核、扩大公示范围、群众参与监督”等办法,确保帮扶救助全过程公开透明。

 在评先树优上,坚持原则、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全程公开,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打人情分,不迁就照顾,不凭感觉办事,切实让评上先进的硬气、没评上先进的服气、职工群众看到正气,形成良好的风气和导向。近年来,我们在救助困难职工(助学)、评选各级劳模先进等热点敏感问题上,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

  二、维权机制不断完善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我们坚持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认真贯彻“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要求,强化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劳动关系矛盾调处三大维权机制,切实增强维权实效。

  (一)工资集体协商聚力推进。我们针对城中区企事业单位类型多元、数量众多、规模不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参差不齐的实际,灵活采取区总工会总体抓、处镇分片抓、业务部门分类抓的办法,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力争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对于规模以上企业,我们以工资标准、增长幅度、支付办法、劳动定额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协商内容,积极探索和总结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不同工资分配形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和做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协商办法,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我们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确定不同协商重点,着力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增长;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进行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对于区域性、行业性企业,我们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为重点,以职工工资分配形式、劳动定额的合理确定、工件和工时的单价、用工的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工资的增长幅度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的问题,不断扩大和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截止目前,全区各类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已达到85.3%,市级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10家。

  (二)企业民主管理规范推进。紧紧抓住“职工民主权利、企业社会责任”这条主线,按照“民主与责任并重、培养与评价同步”的思路,搞好厂务公开示范单位培养。深入企业、学校、医院,对推荐上报的典型单位厂务公开推进落实特别是协商民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培养帮抓。按照“企业自评、处镇培养、区总审核、遴选推荐”的步骤,认真进行考核评价,加强指导,分类推进,全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目前,87%以上的企业健全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2015年,**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厚丰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分别被**市总命名为

 “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

  (三)劳动矛盾调处依法推进。全区建会企业普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确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中有工会代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每半年对企业执行《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女工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年年底联合区人社局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在区职工服务中心设置信访接待室和劳动争议调解室,采取主席带班、部长跟班制度,对来信来访案件及时调解处理,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及时跟进,及时解决。截止目前,全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已达23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家。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会协调、保障工作不力而造成的上访事件。

  三、组织建设扎实开展

 坚持以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为基础,以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凝聚力为目标,以“四双”活动为载体,努力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

 “职工之家”,将工会干部锤炼成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一)抓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建设、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新途径,把农民工作为发展会员的重点对象,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多种建会形式。利用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催收等时机,向各企业下发建会通知书,利用4月份“普法宣传月”和5月份“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动员月等时机,将农民工吸引、组织、凝聚到工会中来。每年8—11月,在全区开展“百日建会集中行动”,有力促进了全区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

  (二)强化基层工会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服务党建”,广泛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已建会企业75%以上达到“六星”工会标准,迎接兄弟工会单位10余家到**区参观学习。

  (三)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其津贴和福利待遇,平均工资达到2000元/月,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目前队伍稳定、工作活跃、作用发挥比较明显。截止目前,全区新建工会组织368个,71个社区全部建立工会联合会,新增会员1.7万人。全国示范乡镇工会1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家,省级示范乡镇工会2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5家,市级模范职工之家32家。

 四、服务体系配套完善

 遵循“让职工少跑一趟路,少跨一个门槛,少走一道程序”的服务理念,积极打造“一个平台”(综合性职工服务大平台或中心、厅、站)、“三项职能”(职工服务中心的职工维权、困难帮扶、真诚服务)、“七项服务”(信访接待、帮扶救助、权益维护、工友创业、劳动争议调处、法律咨询、惠员工程),为职工提供多样化服务。

  (一)构建直通服务网络。在职工服务中心改造升级“12351”职工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开设“职工在线12351”服务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法规和服务信息,把最基层、最普遍、最集中的意见建议直接反映上来,搭建沟通桥梁,更好地服务企业和职工群众。每星期对职工在网站上反映的问题进行疏理,对于区总工会自身能够落实的,力争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对于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积极协调,跟踪了解进展,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二)开办工会宣传之窗。联合区电视台开设《**工会》专栏,每周一期。重点宣传服务职工群众的政策措施、企业关心爱护职工的经验做法、当代工人的典型榜样、职工诉求解决落实等内容,全面展示**区职工群众的生机和活力,切实将节目办成“

 党委政府关切、企业关注、职工关心”的宣传品牌,营造全社会了解工会、关注工会、支持工会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四级”服务体系。区级 “职工服务中心”打造综合服务窗口,处镇(工业园区)“职工服务大厅”建成片区职工服务“超市”,社区(村)和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服务站”把服务窗口延伸到职工身边,形成覆盖全面、层级清晰、机制健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职工网络体系;通过开展“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和“工友创业行动”,培训下岗职工和农民工,70%以上通过技能培训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去年以来,全区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累计受理各类职工帮困事务445人次,服务范围由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劳动保护拓展至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互助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十大类20余项,深受职工群众欢迎。

  (四)落实救助解困。按照“日常救助、临时救助、统一救助、重点救助”的工作原则,在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统一救助标准、严格资格审核、扩大公示范围、群众参与监督”等办法,加大投入、扩大范围、救难解困。2015年度救助困难职工440名,帮助18名困难职工子女圆了大学梦,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6.8万元。另外,劳模企业结对帮扶救助优秀大学生每年5000元, 走访困难企业2家,救助6万元;大病救助3名,共计3.7万元。部门帮扶困难职工87名,发放各类救助金共计7万元;积极协调新增6户特困职工办理了特困证,让职工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实惠,使他们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打造女职工心灵驿站。整合资源,吸纳工会、卫生、教育系统心理咨询与疏导骨干5名,组成**区女职工心理咨询宣讲志愿团,面对面的帮助女职工疏导、缓解、消除心理压力。积极探索建立“爱心妈妈小屋”,为处于特殊时期的女职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积极倡导母乳喂养育儿方式,有力促进女职工“五期”保护工作的落实。目前,****制造有限公司、**集团、**社区的“爱心妈妈小屋”已经投入使用。

  (六)突出农民工服务。突出组织入会和维权服务两个重点,坚持“四季送”(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向农民工延伸,“新四送”(送技能、送法律、送健康、送文化)向农民工聚焦,着力在政策宣传、摸底调研、降低门槛、兑现承诺、跟踪服务上做深做细做到位,一大批“无门路、无专长、无依靠”的农民工“找到了组织、享受到实惠、感受到温暖”。

  五、劳动光荣形成氛围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工作、职工技能大赛、“安康杯”竞赛活动和“查保促”活动,不断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创先争优的氛围。

  (一)劳动竞赛掀热潮。以“岗位建功、素质提升”为抓手,以“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为载体,在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强素质、建功立业当先锋

 ”,“争当主力军、建功十二五”等劳动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热潮。先后与卫生部门联合举办了全区卫生系统医疗知识和护理知识竞赛,与劳动部门联合举办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了“争做工人先锋,争当师德标兵”主题活动。2015年,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业达到280余家,参赛职工5万余人,争创1个省级、3个市级、18个区级“工人先锋号”。

  (二)“双创”联动出效益。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载体,借助“工友创业实训基地”,培训、就业760人(次),选拔评选了一批优秀的岗位标兵、技术能手,激发了职工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职工参与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应用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2015年,提合理化建议890条,被企业采纳721条,技术革新26项,创经济价值3000多万元。***被评为全省工友创业示范基地。

  (三)尊重劳模凝共识。采取提高劳模荣誉津贴发放标准、开辟“劳模风采”电视专栏、编辑劳模名录等形式,让劳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形成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社会氛围,在全区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主旋律。2015年,评选推荐全国劳动模范1名,***劳动奖章(状)4名(块)、振兴***劳动奖章13名,表彰了第六届**区劳动模范20名。截止目前,全区有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名,有2名同志因有突出贡献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待遇,有18名同志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有5名同志荣获部级劳动模范称号,有19名同志荣获

 ****劳动奖章,有51名同志荣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有72名同志荣获****劳动奖章,有83名同志荣获**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

  总体上看,我们在贯彻落实《工会法》,推进“法治工会”建设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贯彻落实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在营造外部环境方面:一是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对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社会上包括职工、企业负责人,甚至一些部门领导对工会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到位,认为工会可有可无,导致部分企业没有工会组织,有的企业虽然有工会组织,但机构不健全、经费不到位、工作不开展、作用未发挥。二是人员配备问题。区直部门工会主席空缺,工会组织的政治地位明显下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作用的发挥,给工会协调工作开展带来困难。处镇总工会尽管配备了一名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但工会主席仍是身兼数职,工作精力、工作质量都有一定影响。

  在职工权益维护方面:对工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较小,职工遇到问题,习惯性地找企业行政或上访,对工会组织的依赖性较差;基层工会经费不足,职工素质提升受到较大制约,对困难职工的资金帮扶不够,开展活动的资金不足,造成活动变少,工会社会影响力不足。

 在工作保障措施方面:工会经费虽然实行了税务代收,但由于没有强制性措施,导致部分企业未上缴工会经费或者没有足额上缴;对于劳动合同签订、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工会没有执法权,对企业约束力不强,在对企业调研时提出的问题,企业在落实上有打折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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